一套2012年以285万元购入、后被估值至约900万元的北京住房,将一对亲兄弟推入了长达多年的财产与身份争议。2026年8月18日,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就唐时达与湘潭大学的纠纷再次开庭,庭审从上午9点开始,加上接近两个小时的庭前会议,直至晚间十点左右结束,历时超过十二小时,但当庭未宣判。
事件缘起于这套位于北京市西城区的房产。2012年12月,弟弟唐一达以自己名义签署购房合同,首付约112万元。据称首付款先由母亲转给哥哥,随后由哥哥转给弟弟用于购房;中介费、契税、差价税等由哥哥承担,2013至2017年间大部分月供也由哥哥账户支付。弟弟则向房款支付了约4.8万元。哥哥称当时他在北大学做博士后、无北京户口与购房资格,只能借用弟弟名义购房,既然钱多由他出,房子应属他;弟弟则认为这是全家出资筹措的房产,登记在他名下占用了他在京的购房资格,并影响子女学区,不能随意转让。
2017年4月,双方谈判破裂,哥哥向法院要求办理过户手续;同年12月一审支持哥哥。随后,弟弟匿名向湘潭大学举报,称哥哥在2001年高考时使用了别人的录取通知书入学。法院查明,当年兄弟同在城步一中参加高考,弟弟以“唐向东”身份报名,哥哥使用的是“潘涛”的身份。弟弟未被中山大学录取、选择复读并改名后考入中国人民大学;哥哥经家中商议后到湘潭大学读书。两人由此在是否存在“冒名顶替”问题上产生激烈分歧:弟弟认为自己失去的是求学机会与人生选择,非仅是一套房产;哥哥则坚称自己的高考成绩与大学经历属实,无冒名行为。
2018年1月,兄弟曾签署协议处理房产事宜,约定在房价折算并扣除贷款后由哥哥向弟弟支付款项并开具欠条,但后来未能完全履行,双方关系进一步恶化。2018年8月,湘潭大学撤销了哥哥的本科毕业证书;随后其南开大学博士学位、北大博士后资格被取消,北京户口也被注销,工作受影响。哥哥不服,将学校行政处分诉至法院。2018至2025年间该案经多次审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8月裁定原处理存在程序性问题,撤销了2018年的决定,但并未就是否冒名顶替作实质判断。2025年11月,湘潭大学补交材料后再次认定哥哥以他人身份入学并取消其本科学历,哥哥继续提起诉讼,从而促成了2026年8月的庭审。
庭审中,学校提供了所谓的“唐向东”学籍档案以及高中班主任、亲属、村委及邻里证词;哥哥方面则质疑这些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采性,指出部分笔录并无当事人签名,不能作为确证。法庭上,关于家人对彼此称呼的小细节也成为争论点:弟弟当庭询问哥哥在家里是否被称作“小名涛涛”,哥哥拒绝回答,称与事实无关。庭审后,哥哥表示自己要么是潘涛要么是唐时达,潘涛去哪儿应由学校说明。弟弟的母亲坚持兄弟是双胞胎,出生即被称为唐时达、唐一达,从未被叫作潘涛之类的名字;但法院已认定的出生日期与母亲的说法存在不一致,这一点在庭上成为重要争执点。弟弟对母亲不承认所谓“冒名”一事深感伤心,至今难以释怀;哥哥则对弟弟庭上表现出的精神状态表示难过。
房产纠纷在学历案的进展中也未停止。2022年房产案进入再审程序;2023年8月,再审一审认定哥哥以不诚信方式取得北京户口并得到该套房产,认定借名购房合同应予以无效,撤销了此前要求弟弟过户的判决。此后案件继续在程序与事实层面反复审理,相关争议尚未彻底结局,家庭关系也因此长期紧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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